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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反馈巡察情况

【发布时间:2017-12-31 14:54:08】 【来源:】【我要打印

根据市委统一部署,市委第四巡察组于今年6月14日至8月14日对市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,12月12日,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。

市委第四巡察组在反馈时指出市司法局党组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: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,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不明显,领导班子战斗力不够强,领导班子分工不合理。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,思想建设抓的不紧,基层组织建设抓的不牢,制度执行抓得不严。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,局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,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精神不到位,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。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,财务管理混乱,违规报销问题突出。在选人用人方面,用人程序不规范,人事任免不及时,监督管理不严格,存在“混编混岗”、无执法资质的问题。

巡察组要求,市司法局党组要严格执行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,加强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,全面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,全面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精神,严格执行财经纪律,规范财务管理,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,加强干部队伍建设。

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、市委巡察办主任刘毅就巡察整改工作对市司法局党组提出要求,一是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党的领导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;二是强化政治担当,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要勇于担当,压实责任,诚恳接受整改问题,坚持标本兼治,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;三是落实政治责任,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,强化管党治党责任,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。

市政府副市长、公安局长范礼平强调,市司法局党组对巡察工作的认识要真提高,认真、正确对待巡察,主动接受巡察监督;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真整改,做到态度要端正、整改要到位、制度要健全;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要真担当,主动承担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,真正做到知责明责、履责尽责、问责追责。

市司法局党组书记、局长刘富琼作表态发言,市委第四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一针见血,令人警醒。司法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统一思想,全盘认领整改清单;强化责任担当,不折不扣,全力破解整改难题;全面整改,边整边建,全面巩固整改成果。同时,将以这次问题整改为契机,建立长效机制,以巡察整改成果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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